
監管警示:設備認證第三號報告與命令已成正式規則,2026 年 10 月 13 日生效
September 11, 2026
ET Docket No. 21-232 的第三號報告與命令於 2026 年 9 月 11 日刊登聯邦公報,法律地位由擬議轉為具拘束力的最終規則,生效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具邏輯運算能力的硬體零組件禁令、許可性變更封閉與線上銷售點 FCC ID 揭示義務同時落地。同期並有受禁實體整合清單上線、ASUS 與 Comtrend 取得系列級而非單一型號的附條件核准,以及 FCC 對一家認證機構的不實陳述與逾越範圍裁處。
關注標的: FR Doc. 2026-18535/FCC 26-50 第三號報告與命令(案號 ET Docket No. 21-232)/DA 26-962(案號 ET Docket No. 24-136)/DA 26-957/DA 26-970(File No. EB-SED-26-00041408)/DARS 類別偏離 2026-O0025 Revision 3
一、第三號報告與命令刊登聯邦公報:從擬議變成正式規則
2026 年 9 月 11 日,FCC 第三號報告與命令 Third Report and Order 以文件編號 FR Doc. 2026-18535 刊登於聯邦公報,案號 ET Docket No. 21-232、文號 FCC 26-50。生效日為 2026 年 10 月 13 日。
這是本期最需要注意的狀態變更。 本命令早在 2026 年 7 月 23 日即經 FCC 表決通過,但在其後五週內始終沒有刊登於聯邦公報,因此本系列歷期簡報一律將其記為「已通過、尚未生效」,也無從推算生效日。這個前提在 9 月 11 日結束了。法律地位自此由擬議與待生效轉為正式規則——已刊登、有明確生效日、屆期即具拘束力。貴公司內部若仍沿用「21-232 還在徵詢意見階段」的判斷,該判斷已經過期。
新規則有四項實質內容:
- 新增 47 CFR § 2.903(b)(2):設備若含有由受管制清單所列實體生產的具邏輯運算能力的硬體零組件 logic-bearing hardware component,而該實體若自行生產整機即會被禁止認證者,則該設備不得取得 FCC 設備認證。換言之,禁令穿透到零組件層級。
- 修訂 § 2.902:正式定義何謂具邏輯運算能力的硬體零組件,為前述禁令提供判準。
- 新增 § 2.932(f):受管制清單實體所生產的設備,不得以許可性變更 permissive change 程序進行修改,必須重新辦理完整認證。既有型號以小幅變更延續認證的路徑就此關閉。
- 修訂 § 2.803(c):線上銷售點必須顯示有效且正確的 FCC ID。遵循期限分兩階段:對取得商品所有權或實體持有商品的平台為 2027 年 3 月 1 日;對第三方賣家刊登為 2027 年 6 月 1 日。
- 修訂 § 1.50001(f):重新定義關鍵基礎設施,改以國土安全部的 16 個關鍵基礎設施部門與 55 項國家關鍵功能為援引基準。
同時要正確理解其不及之處:本次新增的禁令不溯及既往,已取得認證的設備不因本規則自動失效。真正被關上的是新認證與變更認證這兩道門。
對台灣 ODM/OEM 的直接意義。 暴露風險的判斷單位已經從品牌下降到物料清單的單一料號。過去篩查成品品牌與主要供應商即可交差,現在必須把受管制實體比對延伸到晶片、模組、印刷電路板、控制器,以及任何具可程式化運算能力的零件。
實務上有三件事必須在 10 月 13 日前完成:第一,盤點所有預計在生效日之後送件的新認證案,逐案確認物料清單中是否存在受管制實體生產的邏輯零組件;第二,把原本規劃以許可性變更處理的機型改案,全部重新評估——若底層設備屬受管制清單實體生產,該路徑已不存在,必須改走完整認證並重新編列時程與費用;第三,若貴公司透過美國線上通路銷售,請把 FCC ID 在銷售頁面的正確揭示列入通路合約與上架檢核,2027 年的兩個期限雖然不急,但資料正確性的整備期並不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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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禁實體整合清單上線:七份來源清單併為一處
2026 年 9 月 9 日,FCC 以 DA 26-962(案號 ET Docket No. 24-136)公告,工程與技術辦公室 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 已於 2026 年 9 月 2 日在 fcc.gov 上線受禁實體清單 Prohibited Entities List。法律地位:行政指引。清單本身不創設新義務,義務來自其所援引的法規與法律。
該清單將 47 CFR § 2.902 所援引的七份來源清單整合為單一介面,可查詢、可篩選、並提供 CSV 下載:
- FCC 受管制清單 Covered List
- 商務部工業與安全局 BIS 實體清單與軍事最終使用者清單
- 國土安全部 UFLPA 實體清單
- 2023 財年國防授權法第 5949 條
- 2021 財年國防授權法第 1260H 條
- 財政部 NS-CMIC 清單
- 商務部外國敵對勢力相關認定
清單的建置源自第二號設備認證誠信報告與命令(案號 ET Docket No. 24-136,2026 年 5 月 15 日)。該命令依 47 CFR § 2.949 要求實驗室認證機構出具聲明,證明其未受受禁實體所有或控制,並須記錄任何達 5%(含)以上的股權或表決權利益。整合清單是為了讓這項查證有單一可操作的比對來源。
這一點務必讀進去:FCC 自己標明清單不保證完整。 公告明示使用者仍須自行查證正確性,且清單未涵蓋尚未被來源機關收錄的關係企業與子公司。
貴公司可以立刻換掉的是工具,不能換掉的是判斷。 過去分別維護七份名單、各自更新頻率不同的作法,現在可以收斂成一份 CSV 納入供應商主檔比對,這是實質的成本下降,建議排入下一次供應商年度複審。
但把這份清單當成完整答案會出事,而且本系列近兩期已經示範過兩種出事方式:一是風險沿著技術授權與共同開發關係傳導,被指名實體的「關係企業、子公司與其他合作夥伴」可以在自己從未被列名的情況下被涵蓋;二是 FCC 已就關係企業揭露不完整對受管制清單實體提出擬處罰鍰,證明主管機關會拿公開紀錄與調查回覆交叉查核集團結構。因此正確用法是:清單命中即為紅燈,清單未命中不等於綠燈,仍須自行追查最終控制方與 5% 以上權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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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條件核准做到「系列級」,兩個台灣相關品牌在列
2026 年 9 月 9 日,FCC 公共安全與國土安全局以 DA 26-957 公告美國戰爭部核予的附條件核准,案號 WC Docket No. 18-89/ET Docket No. 21-232/EA Docket No. 21-233。法律地位:主管機關正式命令——核准即生效。本次獲准豁免受管制清單者為:
- ASUS Computer International:RT 路由器系列、ROG GT、ROG Strix GS、TUF Gaming、ExpertWiFi、ZenWiFi Mesh、5G MiFi 系列,以及中繼器與無線存取點,核准至 2028 年 3 月 6 日。
- Comtrend Corporation:GRG-4366u、VG-8043u、PBL-6201、NL-3131 無線路由器,核准至 2028 年 3 月 6 日。
- Husqvarna AB:305v/310v/420v/440v IQ 機器人平台,公告未載終止日。
同一份公告並確認兩個追溯事實:先進機器人裝置係於 2026 年 7 月 28 日由 DA 26-786 納入受管制清單;路由器則於 2026 年 3 月 23 日由 DA 26-278 納入。
真正值得台灣網通業者細看的,是核准的顆粒度而非獲准的名字。 本系列先前記錄的附條件核准多為逐一指名型號,少數出現過產品級別 class 核准。這次的 ASUS 條目更進一步——涵蓋的是整個產品系列乃至「中繼器與無線存取點」這樣的品類描述,Comtrend 則仍是逐型號列舉。兩種寫法同時出現在同一份公告裡,等於把申請書的撰寫空間攤開給後續申請人看。
對正在準備或已在審查中的申請案,可據此重新評估請求範圍:以系列或品類提出,若獲准可大幅降低每個 SKU 逐案送件的行政負擔與時間差。這不是保證,主管機關仍會按個案裁量,但先例已經存在,請求範圍寫得過窄是自我設限。
同時,兩項既有的硬性限制完全沒有改變,不因系列級核准而放寬:第一,附條件核准只涵蓋公告文字所載範圍,不在文字內的衍生機型或貼牌 SKU 不自動納入,Comtrend 的逐型號寫法尤其要按字面理解;第二,附條件核准不能取代一般 FCC 設備認證,它處理的是受管制清單的禁令排除,不是技術符合性。另請把 2028 年 3 月 6 日的到期日登錄進產品生命週期管理,續期作業應在到期前數月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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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FCC 裁處認證機構:認證這條鏈路本身也會被查
2026 年 9 月 11 日,FCC 執法局以 DA 26-970(案件編號 File No. EB-SED-26-00041408)對認證機構 Derycom Certification Services, Inc. 發出告誡 Citation,認定其違反 47 CFR § 1.17(向主管機關為不實陳述)並逾越獲授權的業務範圍。法律地位:執法行動,效力及於被指名的當事人。
事實認定相當直接。Derycom 對外宣稱其營運據點位於明尼蘇達州 Glencoe,依據是與 International Certification Services 簽訂的租約;然而 ICS 的執行長以偽證罪具結聲明,Derycom 從未在該址執行任何業務,也未指派任何人員進駐。實際情況是:該機構六名員工中有五名、四名約聘技術審查人員中全部四名均位於中國,且 99% 的股權持有人為中國籍。美國與中國之間並無相互承認協定 MRA,因此設於中國的認證機構在法律上不可能取得 NIST 指定或 FCC 承認。
範圍逾越的部分同樣具體:Derycom 承認其認可範圍上限為 40 GHz,卻對至少十款需測試至 100/200/220 GHz 的設備核發了認證,涉及的 FCC ID 包括 2AD56HLK-LD6002、2AZGI-AF130、2AMUU-MS605、2AQ7Q-DB7U1R455、2ATM77806、2BS4BAW101ANRISLEEP、2AF9HT70、2ACN7TL615、2BUM4-CQRSENWB01 與 2BTVF-BCN2。
處分時序:A2LA 於 2026 年 5 月中止其認可,NIST 與 FCC 於 2026 年 5 月 19 日中止其資格,FCC 的承認已於 2026 年 6 月 30 日屆期失效。
這裡有一個關鍵細節,方向和直覺相反。 依 47 CFR § 2.960(i),認證機構所核發的認證,除非經 FCC 個別撤銷或廢棄,否則仍然有效。也就是說,上述十個 FCC ID 並未因本案自動失效。
這件事會穿透到誰身上。 對倚賴認證機構取得美國市場准入的台灣設備業者,本案改變的是這條鏈路的風險評估方式:認證機構本身現在是被查核的對象,其實際營運地點、人員所在地、股權結構與認可頻率範圍都會被追究,而且會被拿去和第三方的具結聲明比對。
具體要做三件事。其一,調閱貴公司近年取得的每一張 FCC 認證,確認核發機構的名稱與當時的認可狀態,若其中出現 Derycom,即使認證在法律上仍有效,也應主動評估重新認證的必要性——採購方與通路商的盡職調查不會止於「法律上有效」。其二,比對貴公司產品的實際測試頻率上限與認證機構認可範圍的頻率上限,本案的違規態樣正是後者低於前者;毫米波、車用雷達與高頻通訊產品尤須確認。其三,把認證機構的選任納入供應商查核流程,而非視為採購細節;同一份第二號設備認證誠信報告與命令已要求實驗室認證機構自證未受受禁實體所有或控制,方向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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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CMMC Phase 2 暫停寫進契約官作業指令,標準本身沒有改變
2026 年 9 月 3 日簽署並即日生效的 DARS 類別偏離 2026-O0025 Revision 3,修訂並取代 2026 年 7 月 16 日的 Revision 2,適用於 DFARS Part 240/FAR Part 40。法律地位:行政指引——類別偏離不是聯邦公報的法規制定程序,不創設新的 CMMC 政策。
它做的事是把 2026 年 7 月 13 日美國戰爭部資訊長備忘錄「Suspension of the Advancement to CMMC Phase 2 Requirements」轉譯成契約官可以直接執行的指令:
- 需求單位得納入 **CMMC Level 1(自評)**或 **Level 2(自評)**要求。
- 依 DFARS 252.204-7012 對 NIST SP 800-171 Rev 2 的基線遵循義務維持不變。
- 原訂 2026 年 11 月的 CMMC Phase 2 過渡暫停。
- 契約官必須修改進行中的招標文件,並必須在下一次選擇權行使前或下一次例行行政修約時,以修約方式將相關要求自既有契約中移除。
同一份偏離另實施四組不相關的授權條文:2025 財年國防授權法第 853 條(與華為有關聯的半導體產品)、2024 財年國防授權法第 803 條與 2025 財年第 836 條(國防部人員個人識別資訊的移轉)、2023 財年國防授權法第 817 條與 2020 財年第 848 條(特定 UAS 與反 UAS 設備),以及 2026 年 7 月 5 日加州北區聯邦地方法院裁定暫時免除對阿里巴巴相關實體適用 10 U.S.C. § 4663 的處理方式。
國防供應鏈這邊要改的是文件,不是控制措施。 對透過主承包商採購單接觸受控非機密資訊 CUI 的台灣製造業者,Revision 3 的實際價值是它讓貴公司可以預期對方會怎麼動:主承包商的契約官將陸續發出修約,把第三方認證要求自現行契約移除,而這些修改會沿著轉包條款流到貴公司的採購單上。
正確的反應是核對而不是慶祝。收到修約或新版轉包條款時,請逐條確認三件事:NIST SP 800-171 Rev 2 的基線義務是否仍被保留(依本偏離應當保留)、自評與聲明的提交要求是否仍在、以及移除的是否僅限於 Phase 2 的第三方認證。若主承包商在修約中一併稀釋了 800-171 的實質要求,那是它自己的判斷,不是本偏離的授權,貴公司仍應維持既有的控制措施與佐證。
另請記住本系列反覆提示的風險位移:第三方認證暫停之後,自評與自我聲明成為過渡期標準,錯誤聲明在美國不實請求法 False Claims Act 下的風險隨之上升。這段期間應加強的是佐證的可調閱性,而不是放鬆實作。
主要資料來源:
- DARS 類別偏離 2026-O0025 Revision 3,2026 年 9 月 3 日簽署(取代 2026 年 7 月 16 日之 Revision 2)
- 美國戰爭部資訊長備忘錄「Suspension of the Advancement to CMMC Phase 2 Requirements」,2026 年 7 月 13 日
六、策略行動議程
1. 在 10 月 13 日前完成物料清單層級的受管制實體篩查
- 立即執行: 就每一件預計於生效日後送件的新認證案,逐一比對物料清單中的晶片、模組、印刷電路板、控制器與其他具可程式化運算能力的零件,確認是否來自受管制清單實體。
- 目標: 篩查單位由品牌下降至料號;每件待送案件都有一份可即時調閱的零組件來源對照表。
2. 重新評估所有規劃中的許可性變更案
- 立即執行: 盤點原打算以許可性變更處理的機型改案,若底層設備由受管制清單實體生產,該途徑已依 § 2.932(f) 關閉,改列完整認證並重新編列時程與預算。
- 目標: 沒有任何一個改款專案的上市時程,建立在一條 10 月 13 日之後不存在的程序上。
3. 把受禁實體清單納入供應商主檔,但不以它為終點
- 立即執行: 下載 CSV 匯入供應商比對流程,取代原本七份名單分別維護的作法;同時維持對最終控制方、技術授權關係與 5% 以上權益的自行追查。
- 目標: 清單命中即紅燈;清單未命中仍須有自行查證的紀錄,不得作為綠燈依據。
4. 查核認證機構這條鏈路
- 立即執行: 調閱近年每一張 FCC 認證的核發機構與當時認可狀態,並比對產品實際測試頻率上限是否落在該機構的認可範圍內。
- 目標: 認證機構的選任進入正式供應商查核流程;高頻與毫米波產品的認證鏈路有書面確認。
5. 以系列或品類為單位重新設計附條件核准申請
- 立即執行: 參照 DA 26-957 的系列級寫法重新評估請求範圍,並將 2028 年 3 月 6 日等既有核准到期日登錄進產品生命週期管理。
- 目標: 申請範圍不因寫得過窄而自我設限;每張採購單都能對應到仍在效期內且文字確實涵蓋的核准。
結論
本期的分界線很清楚:ET Docket No. 21-232 不再是一個可以等待的案子。2026 年 10 月 13 日之後,零組件層級的禁令、許可性變更的關閉都是現行法,而不是提案。其餘四項則各自補上一塊拼圖——受禁實體清單降低了比對成本卻明說自己不完整,系列級附條件核准示範了申請範圍可以寫得多寬,認證機構裁處證明連認證這條鏈路本身都會被查,CMMC 類別偏離則讓國防供應鏈知道修約會怎麼來。共同的要求仍然是同一件事:貴公司對外的每一項陳述,都要有能在被問到的當天拿得出來的證據。
關於本期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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